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满足诉调对接工作需求,提高诉前调解效果和调解成功率,拟组织招聘专职诉前调解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专职诉前调解员5人。
二、应聘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6年12月1日以前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或者部队转业(退役)军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父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本人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本人曾因违反法律法规,受过行政或刑事拘留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6.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如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等。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
(一)发布公告
将《封丘县司法局2025年度招聘专职诉前调解员公告》在封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gqiu.gov.cn)、云上封丘APP封丘县司法局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14日至1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封丘县司法局二楼指挥中心(封丘县世纪大道与发展路交叉口东南120米)。考生报名时须自行用A4纸打印《封丘县司法局2025年招聘专职诉前调解员报名表》(附件一)一式2份;大学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部队转业(退役)军人还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2份,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交原件。
(三)资格审查
1.根据资格审查后的报名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报到时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全部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条件、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表现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任职回避情形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聘用。
(八)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应聘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个月(含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新聘用人员在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明确最低服务期限。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此次拟招聘专职诉前调解员5名,储备10名,岗位出现空缺时从储备的10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专职诉前调解员的薪酬待遇参照封丘县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并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报考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结果予以公示。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封丘县司法局负责招聘事宜,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二)封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gqiu.gov.cn)、云上封丘APP封丘县司法局平台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渠道,招聘公告将通过以上两个渠道进行发布,资格审查、面试环节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到个人,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将在云上封丘APP封丘县司法局平台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查看招考信息,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封丘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3-8292398(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封丘县司法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