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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中共漯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漯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1-02 浏览: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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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人社〔2024〕58号)精神,结合中共漯河市纪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实际,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制定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备“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对于报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应当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引进:

1.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近亲属为本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加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luohe.gov.cn/)和中共漯河市纪委官网(http://www.lhlzw.gov.cn/sitesources/lhsjjw/page_pc/index.html)进行发布,中共漯河市纪委官网为本次引进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中共漯河市纪委组织部218办公室(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乐山路6号)提交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线上报名。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按要求扫描合并后,以pdf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lhjwzzbggyx@126.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如张三+13100000000)。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8:00-2025年1月10日17:30。

咨询电话:0395-3166989(工作时间使用)。

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中共漯河市纪委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或扫描正反面);

③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④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⑤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⑥2025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应注明目前就读院校、学历层次、学制、所学专业、学习方式、就读年级等。

⑦报名人员还可提供个人简历及证明个人专业经历的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比赛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引进人数直至取消引进。核减、取消引进情况,统一在中共漯河市纪委官网公布。

本次引进人才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终止报名程序,已聘用的予以退回。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中共漯河市纪委官网发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四)加试

根据拟引进人数与参加加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加试人员。拟引进人数与参加加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加试环节。

加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参加加试时,必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不参加加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加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中共漯河市纪委官网发布。

(五)体检

1.根据加试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任职回避情形、与拟引进职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名单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共漯河市纪委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引进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名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中共漯河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将负责监督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监督电话:0395-3182019。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3166989(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中共漯河市纪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

2.中共漯河市纪委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中共漯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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