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 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漯人社〔2024〕5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漯河市招才引智组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引进人才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6.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本次招聘,凡涉及年龄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例如:4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和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lhmc.edu.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8:00—1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向指定信箱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需提交①《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才引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简历及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等情况;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④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英语等级证;⑥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均提供扫描件(例命名:“姓名+证件名称”),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lhyzrsc@sina.com,报名文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代码+应聘专业+学历+姓名”。
3.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统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途径进行反馈通知。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对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0395-2122273,工作时间使用),报名截止前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现场确认与考核
1.现场确认与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水平等,了解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考核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考核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lhm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密切关注网络信息,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电 话:0395—2122273
附件1: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才引智人才引进计划表.docx
附件2: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才引智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