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权县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工作地点服从统一调配),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三)身体条件: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具备胜任消防工作所需的文化素质及能力,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全国各陆、海、空、武警、火箭军等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各部队特种兵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全国各陆、海、空、武警、火箭军等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各部队特种兵退役士兵;
2、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及体育特长者;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游泳、长跑、篮球等体育特长人员(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六)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七)年龄在18至26周岁之间(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1日)取得计算机、无人机相关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至28周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患有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疾病或身体有纹身的;
6、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工资待遇
(一)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人身意外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试用期间(3个月)工资为1800元/月/人,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录用合同,工资严格按照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相关相关标准执行,同时按照工作年限及综合考评情况,每年定期增资;
(三)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月轮休6天,享受婚假、生育假;
(四)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优先晋升工资档次等待遇。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3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民权县消防救援大队民主路消防救援站(民权县民主路与南海路交叉口往南100米)
联系电话:
0370-8513119 / 15737025855
(接受电话咨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招录方法和流程
(一)招录流程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在资格审查环节,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驾驶证(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退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两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材料,到民权县消防救援大队民主路消防站报名,填写《商丘市民权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通过者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3000米、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考核标准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四)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五)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审查要求进行。
(六)按照体测和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在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应聘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此次招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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