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孟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受孟州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孟州市开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取。
二、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2.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导脱贫项目资产管理;
3.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
4.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
5.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6.承担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上级检查、巡视巡察、审计及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心理素质,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党纪处分,自愿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五)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验1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六)具有孟州市户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收容管教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招聘名额:4名
(二)招聘对象:孟州籍人员
(三)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孟州市开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河阳大街人民广场东锦府苑楼下 联系电话:18839191222)
(五)报名费用:80元
(六)报名要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1寸同底近期照片5张。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七)笔试
内容为社会热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农业农村专业相关知识等。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考试题型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时间、考场安排将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测试人员。达不到1:2的,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可降为1:1.5,仍达不到1:1.5的,按1:1.5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八)面试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进行测评,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以评委现场评分为准,评委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最终成绩为所有评委打分成绩之和的平均成绩在计算面试平均成绩时,对于面试当天的缺考人员、违纪人员和无效成绩均不作为计算过程的原始数据。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九)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按照医院规定标准执行。体检后招聘人数存在差额的,按照总成绩顺序替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政审人员。
(十一)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孟州市农业农村局按规定程序开展培训工作,至培训开始视为试用期,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工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43号)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六、其他
本次招聘,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给予解聘。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孟州市开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