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区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市监察委《关于加强各县(区)监察委执纪办案看护队伍建设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补录审查调查特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补录15名男性看护特勤人员,主要用于华龙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看护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品行端正,公道正派;
3.热爱并自愿从事看护工作;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2006年10月31日前,1989年10月31日后出生);
6.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兵、士官不受学历限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10日(8: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庆路劳动保障所(中原路与大庆路交叉口西北角),咨询电话0393-661801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进行。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评工作参照有关招录办法进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
2.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三项总分,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总分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评委分别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应试者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成绩在华龙区融媒体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有关体检标准,统一到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并到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要求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4.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
5.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对于不合格者、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政审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人员管理
特勤人员由区纪委监委负责日常管理、训练。区纪委监委遇有审查调查看护任务时,从此次招聘人员中抽调,并负责对特勤人员进行看护安全保密、纪律和技能等教育培训。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据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最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2.特勤人员统一配发服装上岗,工资210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特勤人员执行市级及以上看护任务时,每天每人发放津贴100元,备勤每人每天发放30元;执行区级看护任务时,每人每天发放执勤津贴50元。
濮阳市华龙区公开补录
审查调查特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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