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力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7〕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研究决定,漯河市县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人岗相适,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相关工作岗位。
二、招聘名额
根据漯河市县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
三、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1988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廉洁作风;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报考者应当在报名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9.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与县区纪委监委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直系亲属是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员,不得报考其所在县区招聘岗位;直系亲属是上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
招聘信息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漯河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lhlzw.gov.cn)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395-3129399(正常工作时间内接听)。
技术咨询电话:0395-3132801(正常工作时间内接听)。
监督电话:0395-3136979(正常工作时间内接听)。
六、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漯河市县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及办理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11日17:00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考试信息”栏,点击“2024年漯河市县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并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7月11日17:00关闭。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于2024年7月8日9:00至2024年7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3129399,正常办公时间使用),2024年7月12日17:00前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7月12日17:00前,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7月12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者不代表报考者符合岗位报考条件。
3.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4年7月12日18:00前,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4.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可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漯河市黄河路中段647号,电话:0395—3132801。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7月12日18:00前,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5.开考比例。本次各招聘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各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应聘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7月17日12:00至7月19日18:00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体检时使用。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1.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