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特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8820104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看护特勤队员43人(其中男队员31人、女队员12人),主要承担濮阳市纪委监察委留置对象和谈话对象的看护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濮阳户籍或生源地为濮阳;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至2001年5月出生);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政治坚定,纪律严明,自愿从事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以及有看护工作经历的人员;
8.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学历、户籍取得时间均截止2021年5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1日18时至5月16日24时,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网上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扫描或拍照后的电子照片连同本人同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和《公开招聘看护特勤队员报名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1)一并打包并压缩文件夹,以“本人姓名+手机号”命名后发送至看护特勤队员招聘专用邮pykhzp@163.com。(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并打印,验证期为一个月,需在验证期内,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此项)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通过濮阳市公安局网站(www.pyga.gov.cn)和考生微信群另行公布。考生微信群二维码会通过专用邮箱发给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
笔试主要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1.根据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中长跑和女子800米中长跑,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五)体检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2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2〕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未按要求进行政治考察的,视为自愿放弃。如出现自愿放弃或政治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因招聘的看护特勤队员离职在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按考试总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五、身份及用工方式
看护特勤队员日常管理参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军事化封闭管理。本次招聘的看护特勤队员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濮阳市纪委监察委留置中心看护特勤岗位工作。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有工资标准核定,并为每名看护特勤队员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执行看护任务期间食宿免费并按有关规定发放看护津贴。建立看护特勤队员工资动态调整机制。
七、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报到、培训,否则均视为自愿放弃招聘资格。
招聘工作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濮阳市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八、其他
1.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示以及注意事项,均在濮阳市公安局网站(www.pyga.gov.cn)和考生微信群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在招聘工作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拨打电话咨询。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濮阳市公开招聘看护特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0090 8820936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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