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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名|2024河南省检验检测集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4-04-24 浏览: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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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检集团)成立于2022年5月27日,由17家省直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组建,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管商业一类重要骨干企业,由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市场监管局履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职责,注册资本100亿元。

豫检集团是集检验、检测、认证、计量、产品质量鉴定、能力验证提供、标准制修订、科研及咨询于一体的技术型服务机构,拥有各类质检中心、实验室及研究性平台50个。

目前,豫检集团下设12个职能部门和11个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技术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纤维纺织产品质量监测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农畜水产品和农药兽药饲料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豫检集团战略规划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豫检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豫检集团现有职工33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52人、副高级职称465人,中级职称1238人,博士研究生23人、硕士研究生606人,本科2097人,获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获得“五一”劳动奖章、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专家20余人。

为满足发展需要,根据豫检集团人才发展规划,拟开展豫检集团2024年社会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人员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其中包括行政管理、会计、市场营销、通信、网络安全、电气自动化、药物分析、物流、能源动力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文末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检验检测事业,熟悉国家检验检测行业相关法律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专业功底;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及对应学位(专科除外)等条件;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hitig.com.cn/)和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等渠道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进入“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和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报考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审查

2024年4月25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4年4月29日24: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报考人员需使用电脑登录报名网站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报名信息表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至4月30日12:00前登录原报考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15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的准考证应完整清晰,内容不得改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无法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确认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需要出示的有效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报考资格、笔试成绩等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该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4月30日12:0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它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招聘考试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豫检集团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同时进入面试。笔试中有作弊、零分等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人员等信息在豫检集团官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的、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主要荣誉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等。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该岗位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考生进行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豫检集团官网进行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豫检集团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豫检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薪酬待遇

薪酬参照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定岗定薪,按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后续工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豫检集团官网发布。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聘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招聘考试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七)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豫检集团所有,公告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371-8993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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