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贴、经费自理(不包括学校)在册在岗人员及原乡镇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2021年7月26日
一、选调原则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具体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及考察的方式,公开选调县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二、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 )选调计划
本次拟选调宁陵县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14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宁陵县2021年公开选调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2.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40周岁以下,因工作性质仅招聘男性;
5.获得消防工程师资格证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有关选调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宁陵县政府网、梨乡宁陵、宁陵党建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发布时间:2021年7月 27日—8月 2 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日至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窗口;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获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的携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同底版彩照3张。⑤每位报考人员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填报一个专业,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本次选调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考人数与拟选调计划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统筹调剂。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果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同时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照所设岗位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1.凡未在规定时间,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凡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证件资料、替考、作弊、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选调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整个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7826058
宁陵县公开选调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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