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兜底民生底线,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濮政〔2020〕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求,拟在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发一批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是指由相关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双向选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
开发计划
拟在各乡镇、县直单位等15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66个。
三
安置对象
(一)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现象;
2.2023年至2025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持有《就业创业证》进行失业登记,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户籍所在乡镇人社所办理);
4.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5.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参股或在各类企业、组织担任法人的;
2.已经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
3.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其他单位从事工作取得劳动报酬的。
四
政策待遇
1.用工期限: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3年,严格执行三年退出机制。三年内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待遇标准:县直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不低于180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按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
五
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日
(二)报名方式
请符合公益性岗位应聘条件人员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619、620室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及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3.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带章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照片;
6.台前县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见附件)。
六
咨询电话
台前县再就业服务中心:
0393—8631112、86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