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切实做好我县动物防疫工作,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方城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经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县实施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招募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募计划及实施范围
全县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根据县局及各乡镇(街道)动物防疫工作需要等进行配置。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本次招募综合成绩排名前18名人员按时上岗,排名第19、20名人员下年度上岗。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3、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条件审核、统一考试、结果公示、确定人选、岗前培训、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步骤实施,有关招募信息通过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兽药股(原畜牧局二楼,城关镇张骞大道223号)。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报名时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方城县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业企业工作证明、从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从业企业相关的畜牧兽医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兽医(乡村兽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服务乡镇村级防疫员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四)条件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条件审核,条件审核贯彻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统一笔试:通过条件审核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命题、异地改卷,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21年8月2日至3日,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兽药股(原畜牧局二楼)。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动物防疫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及动物防疫基础知识等。
(六)统一面试:笔试结束后1周左右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业务能力等。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具体面试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者、学历相同取年龄小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人员到方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需体检合格。
(九)确定拟招募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拟招募人员公示: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岗前培训: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十二)签订服务协议:本次招募人员身份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前培训结束后,根据岗位安排情况县畜牧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协议期限暂定一年,服务期满,根据上级政策、县畜牧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需要及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五、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任务
按照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等要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四项:
(一)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为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六、服务待遇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的通知》精神,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从每年的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中列支。同时,积极争取各种渠道资金,增加补助标准。县农业农村局不提供特聘专员包括“五险一金”在内的各种保险和福利。
七、服务期限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在项目存续期间可以再签订续聘协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
八、服务期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由县畜牧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其它事项
(一)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开招聘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分配使用,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任资格,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83858561 13837730922
监督电话:0377-67258926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附表:方城县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
方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5日
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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