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用人部门
审核地点
1
学前教育学院
东教学楼101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东教学楼102
3
学生处专职辅导员
东教学楼103
学生处专职辅导员及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专职教师
东教学楼303
4
外国语言学院
东教学楼105
5
美术学院
东教学楼106
6
音乐学院
东教学楼201
7
中国语言文学院
东教学楼202
8
党政办公室
东教学楼203
9
科学与技术学院
东教学楼204
10
舞蹈学院
东教学楼205
11
体育学院
东教学楼206
12
特殊教育学院
东教学楼301
13
后勤管理处
东教学楼302
一、指导思想
《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现场审查程序,真正招聘高素质、高水平人才。
二、组织领导
我校高度重视人才招聘工作,专门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三、具体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8月16日上午8:00-12: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杜岭校区东教学楼(郑州市金水区市民新村北街9号),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对象
通过邮箱报名的所有应聘人员
(四)资格审查资料
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简表》(见招聘公告附件2)双面打印一份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辅导员岗位、文秘岗位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报名者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见招聘公告附件3)纸质版一份并签名;
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本人两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以上1-7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请持绿色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体温检测,核验合格后直接前往资格审查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的健康资料和行程信息,并对本人所提供的健康资料和行程信息负责,因隐报、瞒报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期间,所有应聘人员车辆不进校,请大家妥善安排车辆停放问题。资格审查确认后即可离开,不在现场逗留、聚集。
3.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身体不适症状,不得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通过后,原则上不得出省,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外出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笔试前做好每日体温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请及时诊断和治疗。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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