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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人|2022年淅川县乡镇和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淅川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8-19 浏览: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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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9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淅川县乡镇和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5.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6.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淅川县人民政府网、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1.报名办法
网上下载表格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淅川县政府网或淅川县人社局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淅川县乡镇和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8月2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淅川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1楼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淅川县乡镇和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4)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报名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2022年乡镇和部分县直淅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误报、报错职位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场所码,“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否则不得参加报名。
(4)在职人员报名前须经原用人单位同意。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3.加分政策: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入伍后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提交加分申请,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加分人员情况经县人社局资格初审、汇总后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集中进行公示。
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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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加分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疫情防控相关证明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不再单独通知报考人员本人。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淅川政府网、淅川人社局网站公布。逾期不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确认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确认期间出现的空缺,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等额递补人员仍出现空缺,则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卫健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159号文件要求执行。在招聘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其它事项
(一)淅川县人民政府网、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应试者本人,请应试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公务回避。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本公告由2022年淅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9235293
附件1-2022年淅川县乡镇和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2年淅川县乡镇和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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