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鲁山县202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高中学段)工作做以下调整(初中、小学学段教师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查验加章
拟参加鲁山县202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高中学段)笔试的考生,需于2022年8月10日至12日登录系统,重新打印准考证。8月12日当天,考生到鲁山县河滨小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查验加章。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户籍在平顶山市域以内人员参加资格审核;
2022年8月12日下午15:00-18:00。户籍地址在平顶山市域以外人员参加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查地点:鲁山县河滨小学(鲁山县钢厂路与鲁阳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80米)
(三)资格审查材料:本人需携带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条件的网报材料)。有加分项的,需提供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的加分项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档案。
(四)防疫资料现场查验:工作人员对考生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进行查验、测温并进行近期行程轨迹询问。考生需本人到场,扫场所码、上交纸质版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承诺书. 对考生住宿地址进行摸底登记。
(五)准考证查验加章: 经过现场资格审核及防疫资格查验合格后,工作人员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公章。
鲁山县在资格审查现场设置核酸检测免费采样点。8月12日资格审查后,考生应在现场再次做核酸检测。正式考试开始进入考点前,考生应再提交一次入鲁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
(六)闭环管理: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后,所有考生居家或在宾馆闭环管理,原则上不得离开鲁山。
二、笔试时间与考点安排
(一)笔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
考试分为两场:
上午8:00—9:4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10—11:50(学科专业知识)
考点: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鲁山县311国道附近)
(二)笔试成绩公布:2022年8月14日上午,考生登录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有需要复查笔试成绩的,请于8月14日下午16:00前到鲁山县教体局人事科登记。
(三)公布面试人员名单:2022年8月15日,公布成绩复查结果。并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拟定于2022年8月16日举行,请大家持续关注以鲁山县人民政府网,以公告为准)
三、考前准备
1. 请考生关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的通知或公告,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点当地防疫政策和报备要求,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2. 开考前连续7天进行自我健康检测,并如实记录在《鲁山县202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中。
3. 对符合考试资格和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准考证加盖公章。考生上交诚信考试承诺书,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 赴考途中和进入考点,全程佩戴口罩。
报名时登记的手机是发送考试和防疫紧急通知的重要渠道,请保持24小时开机并注意查收信息。
四、应试须知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了解并遵守以下事项:
(一)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近10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管控措施未解除的,不得参加考试;
2.近7天内有新出现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管控措施未解除的,不得参加考试;
3.有与确诊病例密接、次密接情况,疫情防控措施未解除的,不得参加考试;
4.近7天有过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没有完成3天2检和健康监测的,不得参加考试;
其他不宜参加考试情况由鲁山县2022年招教领导小组商定、研判后决定。
(二)考生须知
1.所有平顶山市域外考生需提前3天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或微信“健康鹰城官微”报备,如实报告行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信息排查、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
2.按照考试公告时间,考点提前一个半小时开放。考生持准考证、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且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电子版),方可进入考点。对健康码异常(红、黄码)、体温异常、行程码异常和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由现场防疫工作人员进行流调和情况研判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时,仅需提供审核盖章的准考证、身份证即可。
3、资格审核和进入考场全过程全体考生和监考老师应保持戴口罩、2米间隔,严防人员聚集。
4、考生如突感不适,应及时报告监考教师或工作人员。
5、每场考试结束时,普通考场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正确佩戴口罩后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通过专用通道离开考场。
(三)自动放弃和责任追究
1.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如不遵守防疫应考规定,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3、疫情防控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时,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1、诚信考试承诺书
2、疫情防控承诺书
联系电话:0375-5956123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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