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需要,2022年度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名,现公告如下: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教育学等相关内容。
附件1: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xlsx
附件2: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通过公开招聘选拔高素质人才,为我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简称市人社局)和郑州市教育局指导下,在学校纪委监督下共同实施招聘工作。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招聘教师9名,招聘专业、学历、年龄等要求详见《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5.年龄应符合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22年8月1日为准。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8: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6号办公楼三楼319室(学校地址:郑州市荥阳市京襄路069号)。
(二)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手工填写签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手写签名。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1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生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工作在郑州市人社局、郑州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试为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教学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全程录像。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5:1,达不到5:1的,报经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
上通知。
考生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4.笔试加分条件及审核。
(1)加分条件为:依据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相关加分政策。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2)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报名同时提供。
(3)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地点: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6号办公楼三楼319室。
(二)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试讲)
1.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并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同时通知应试者本人,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报经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当天,因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考生面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试(试讲)。采取课堂讲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试讲当天,因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试讲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试讲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考生试讲的成绩应达到所在试讲室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
考生的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宣布。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若无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需现场加试试讲。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由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试讲结束阶段当场宣布。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各递补一次。
(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我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职人员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我校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我校不予负责。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我校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合格,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须提供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报考人员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当时的防疫要求。
(三)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或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考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适时另安排体检。
(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538179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8538560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
0371—66962327郑州市教育局
0371—67185381 郑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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