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2日《2022年新安县籍教师回调工作公告》发布后,根据有意向人员对回调条件问题的咨询情况,为进一步明确回调条件,现对2022年新安县籍教师回调工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对原公告中回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中的第1、2、3条只需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即可,不需同时满足第1、2、3条;
二、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原公告中回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4变更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的年龄应在35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新安县2022年回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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