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民政局因工作需要,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特殊护理人员1人、一般护理人员3人,司机1人),从事罗山县孤残儿童护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年龄及学历:特殊护理人员(女性1人,年龄40—48周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一般护理人员(3人,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司机(男性1人,年龄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7月1日;
4.具备以下技能:①掌握特岗护理工作中清洁、消毒、隔离常识;②能独立完成为孤残儿童喂饭、梳头洗脸、大小便等生活护理;③能独立完成清洁、消毒工作;④熟悉护理基本技能操作(铺床法、床上擦浴、口腔护理、卧床病人更换床单、褥疮预防、床上洗头、洗脚、头虱灭除法、物理降温、热水袋冰袋的运用、雾化吸入、酒精擦浴等);⑤司机应具有10年及以上驾龄(以驾驶证日期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处置应变能力,能够吃苦耐劳,聘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服从岗位安排;
7、户籍要求:限罗山户籍。
二、招聘要求
1、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满,根据用工单位需要可续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 日至7月15 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地点:县儿童福利院(江淮北路)。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时填写《罗山县民政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两份,可登录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
(1)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年龄小者优先。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罗山县儿童福利院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2、待遇: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9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九、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以及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2172237。
附件:《罗山县民政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罗山县民政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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