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成立于1953年,是一家集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国家爱婴医院,洛阳市妇幼保健体系建设龙头单位,全国首批、全省首家获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地市级医疗机构,洛阳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洛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洛阳市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两筛”“两癌”等民生实事定点筛查机构。
医院现有通衢院区、文仲院区、嘉豫门院区三个院区,总占地面积247余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为2500张,在职职工1500余人,高级职称169人,硕、博士研究生学历206人。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35人,招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医务部、护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本科学历不大于30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级职称不大于35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职称不大于40周岁,正高级职称不大于50周岁。
年龄计算方法为:截止2022年7月31日,不大于30周岁(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大于35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大于40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大于50周岁(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职位要求
报考者须满足《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2022年度招聘职位表》(附件1)中所报考职位的各项要求。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详见《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2022年度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个人登录医院首页点击链接(https://jinshuju.net/f/PB189J)或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网上审查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考试方式
1.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须填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审核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历任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2022年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证、住培合格证、职称证。如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发证,请提交成绩单(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此项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5)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此项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6)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
以专业化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将在医院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依次按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将在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执行院内相关待遇。
五、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各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应聘人员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专业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应聘人员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做好防范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人事部门及医院主管部门监督。
医院纪检部门负责整个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咨询电话:0379-63296911(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9-63296936(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2022年度招聘职位表
附件2:2022年度招聘面试资格确认表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公告均来源于政府公告或通过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考生浏览查询,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