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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人|2022年新乡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7-08 浏览: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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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辉县市委、市政府同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2年辉县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共招聘教师35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60名,职业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120名,小学教师115名,幼儿园教师4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件《2022年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本次招聘岗位为定向岗位,签订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准调动;
9.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10.教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由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辉县市教育体育局在辉县市人民政府网、辉县市人力资源网及相关地点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要及时查看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查看或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者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时至2022年7月15日下午16:00时期间登录春风人才网(https://hx2022.ibaoming.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审核、网上缴费等。具体报名流程和要求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1.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限制在1M字节以内。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和所报学科相对应的岗位代码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每人缴纳30元笔试考务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缴费时间从2022年7月13日上午09:00时开始至2022年7月17日下午17:00时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经审核后可返还笔试考务费。返还笔试考务费的资格审核安排在笔试之前,请考生按照辉县市人力资源网的通知,按时到地点办理。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返还笔试考务费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户档案(复印件盖章)。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2)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辉县市教育体育局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辉县市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告。具体事宜见辉县市人力资源网或电话通知。
对特殊专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http://www.nhc.gov.cn),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均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辉县市人力资源网,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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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辉县市教育体育局具体安排。
(3)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辉县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辉县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请考生按照辉县市人力资源网的通知,按时到地点办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户口本;(3)入伍通知书;(4)退伍证;(5)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函(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报到证的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及其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22年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并到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辉县市人力资源网的通知。
资格复审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共同进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造成资格复审后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在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有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对招聘岗位按比例进行递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将通过辉县市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告。
面试方式是讲一节微型课,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优先,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予以取消。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岗位确定原则:被聘用人员,按专业岗位申报志愿,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辉县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hxsrlzy.com)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市教体局 0373-6209106
监督电话: 0373-6233957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 1629 400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附件:2022年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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