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市第三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程序。笔试内容: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及其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聘用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的学历、学位、年龄要求;
5.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公开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在平顶山市人才招聘网和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方案;
(二)受理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7月6日。
2.报名办法:
(1)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发送邮件到pdssyrsk@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呼吸科+专业+姓名”,如“呼吸科+临床医学+张三”。报名发送邮件包含附件1:《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按照模板填写上传时要求是PDF格式,要求上传的证件扫描件附到简历表后)。
简历中要求含以下证件的扫描件:①历任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历任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③应聘者发送报名信息时,务必按要求上传附件。请不要重复发送报名信息。
(2)医院现场(院人力资源部)报名。
(3)报名所提交材料(提供原件、A4复印件一份)。
①本人携带正式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②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③报名表一份(网上填写或现场领填);
④交求职信一份。
(三)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室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⑴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时间后五个工作日内,我院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报考人员及时登陆邮箱查看报名状态。
⑵资格复审: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通知时间、地点,携带网上报名期间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复审。
(四)笔试、面试;
研究生学历,中级及以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体检;
(六)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试工、考核、公示:试工期三个月,试工期满进行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八)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
四、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个人活动轨迹及日常体温监测登记,如实填写《疫情防控监测登记表》(附件:2);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出个人健康状况承诺,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进行考试环节,进入考场前需提供疫情防控监测登记表、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并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属于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笔试、面试等环节时,需提供近24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六)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招聘岗位及聘用待遇
1.拟招聘临床医学专业12名,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岁,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50岁)。
2.拟招聘护理专业10名,必须具备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必须具有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高要求: 女性160cm以上;男性170cm以上,形象气质佳、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18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50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4.聘用待遇:最终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
1.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符合聘用条件。
面试前,进入面试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
面试时间、地点以医院通知为准。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纪律和监督
为维护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公开咨询电话、公开监督电话。
本实施方案由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招聘方案自行废止。
报名咨询电话:0375—2236799 (人力资源部)
监 督 电 话:0375—2236771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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