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基层,进一步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根据《中共殷都区委办公室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殷都区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殷办〔2022〕9号)和《殷都区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工作方案》(殷办文〔2022〕8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区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中,为乡镇连人带编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6名。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殷都区区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下沉乡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及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
二、选调计划
水冶镇10人,铜冶镇10人,磊口乡15人,都里镇14人,许家沟乡5人,伦掌镇10人,西郊乡12人,共计76人。
三、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组织调剂等程序择优选调。
2.简化程序,效率。本次选调不限身份、学历、专业,不组织笔试,报名人数未超过选调计划数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下沉乡镇程序;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计划数的,通过改报志愿、面试考核、组织调剂等方法确定下沉人员。
四、选调人员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殷都区区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医院除外);
2.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
4.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男50周岁(含)、女45周岁(含)以下。(50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9日。
2.报名地点: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
3.报名办法及要求: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乡镇。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寸近期彩照1张和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2022年殷都区区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下沉乡镇报名表》1份。
4.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改报志愿
报名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首次报名情况在范围内进行通报,超过选调计划数的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6月30日进行现场改报志愿。志愿只能改报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举止仪表、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必备的知识。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四)组织调剂
经过面试程序未被录取且同意组织调剂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剩余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空缺岗位,进行补缺调剂,补满为止。
(五)公示
对拟确定的下沉乡镇人员,在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待遇
下沉人员自手续办理之日起,编制划入乡镇,纳入乡镇人员管理,享受乡镇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按有关规定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下沉人员试用期半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纳入乡镇全供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停发平时考核奖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人员下沉后,在乡镇的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本实施方案由2022年殷都区区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下沉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殷都区区直差额补助等报名表.docx
咨询电话:0372-3870668
监督电话:0372-5315200
殷都区区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
编制人员下沉乡镇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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