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公告如下: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附件1开封市2022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开封市2022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涉及4个主管部门16个事业单位,共计招聘工作人员84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开封市2022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四)年龄和工作年限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2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1日,例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2年7月1日满3年。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审核。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开封市2022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招聘岗位表》。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23666028。
2.资格初审:2022年7月4日9:00至7月7日17:00
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7月6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但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于2022年7月7日12:00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须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17:00。
3.网上缴费。应试者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2年7月7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请在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8:00期间登陆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或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直接与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地址:开封市第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开封技师学院1号楼4楼1413房间,联系电话:0371-22725696)。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了网上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7月9日8:30-12:00,14:30-18:00到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房间(金明广场向北300米康平街1号)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加分成绩
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人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按照其本人实际考试的成绩计算。以上人员须于2022年7月11日9:00-17:00期间,到拟报考单位现场提交符合免笔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招聘单位审核合格后,于2022年7月12日17时前将免笔试人员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送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违纪或一科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不同类型岗位需求,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0201、0206、0209、0210岗位需在结构化面试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研究并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2.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3.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rsj.kaif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封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7.本招聘公告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各岗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开封市2022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招聘岗位表》所附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0371-23666671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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