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示范区治安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巡防队伍,确保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安全指数,经区党工委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联巡联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法律),满分为100分。
附件1: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联巡联防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一、招聘计划及原则
本次共计划招录120人(男110人,女10人),工作职责:维护好示范区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招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
二、 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应在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开封市户籍(含所辖县区);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纹身,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6.政治坚定可靠,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党员优先录取);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联巡联防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每月薪资2500元,另交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
(二)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三)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6月22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本人到场)。
3.报名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东院院内(金明大道与汉兴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汉兴路157号)。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可,高中学历无需提供)、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持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将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五、笔试
(三)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22年7月1日到报名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与汉兴路交叉口公安分局东院院内)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在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需使用,请考生妥善保存。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适时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 公布。
六、体能测评
(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若未达到1:3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示范区官网公布。
(三)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联巡联防工作人员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3),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测评,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实施。
七、面试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未达到1:1.5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时间及地点:以示范区官网公布为准
(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1的比例进入体检。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示范区官网公布为准。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自理。
九、政审
(一)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二)政审工作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审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十、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考察阶段,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开封市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此次招聘过程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http://www.kfxq.gov.cn)为本次考试招聘工作网站,有关本次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371-22388001
监督电话: 0371-22557356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公告均来源于政府公告或通过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考生浏览查询,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