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现状和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1.2021年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xlsx
一、公开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详见《2021年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开封市所辖县(区)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开封市所辖县(区)及乡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开封市所辖县(区)及乡镇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但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人员;开封市所辖县(区)及乡镇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和医院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1年7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6.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
7.具备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二级科员可以选报管理岗十级职员,一级科员可以选报九级职员及以下岗位,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可以选报八级职员及以下岗位,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可以选报七级职员及以下岗位;县(区)及乡镇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但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人员,参照公务员相关条件报名;
8.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可以选报同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报同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同时须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9.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6.本人档案造假,干部基本信息不实,未经组织认定或认定不准确,或对组织认定结果拒不签字的;
7.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情形。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0日9:00-17:00。二次选报岗位时间:7月11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开封市委党校东教学楼三楼报告厅(东京大道与万兴苑路交叉口西北角)。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复印件(各3份)。②打印版的《2021年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3份(附件2),推荐报名表可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③有加分申请的,应提交《2021年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3份,复印件要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5.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如出现有选调单位报名人数不均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进行二次填报选调岗位。
四、加分
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1分。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加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50%+加分成绩,按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作弊和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试者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50%+加分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成绩+面试成绩×40%。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进行,各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拔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组织进行。
七、补充聘用
体检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将统一进行一次补充聘用。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报岗位。补充聘用公告、岗位及相关事宜,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开封市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2.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rsj.kaifeng.gov.cn)为本次选调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选调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开封市事业单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 23666028 23855498
监督电话:0371-2366667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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