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县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县纪委监委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为:
(一)泌阳县纪检监察宣教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8名,其中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1名,不限专业7名;
(二)泌阳县纪委监委网络信息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普通高校计划内普通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的,可先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
条件说明: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均包括“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现场报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9日共3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泌阳县纪委监委六楼(泌阳县文明路38号),联系电话:0396-7982066。
(三)报名办法: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正面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在指定时间内报名。报名须填写《泌阳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它要求。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全权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进行。
(一)笔试
1.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分)+申论成绩(50分)+政策加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
1.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总分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河南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河南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2.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⑸报名表。
逾期未提供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予以公示。
(三)面试
1.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员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准考证、学历认证报告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出现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然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相关事宜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本方案由泌阳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泌阳县委组织部
中共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泌阳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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