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项目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助力新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编委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新乡市项目推进服务中心),拟从新乡市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满分100分。
一、选聘范围和人数
本次从市直全供事业正式在编人员中选聘15名工作人员。
二、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勤奋敬业、清正廉洁、遵规守纪;
(二)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原则上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能够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七)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四)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选聘公告、笔试及面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inxiang.gov.cn)、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xinxi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市行政办公大楼1412房间。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新乡市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岗位及人员调整
选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比例为2:1,降低后仍不满足比例要求的,核减选聘人数。调整或核减相关情况将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inxiang.gov.cn)、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xinxiang.gov.cn)公告。
3、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http://www.nhc.gov.cn),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新乡市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选聘名额。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形不成竞争的,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选聘人数直至取消。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费用由市发改委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按照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市发改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选聘人员确定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市发改委作出解聘意见。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选聘工作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公告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inxiang.gov.cn)、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xinxiang.gov.cn)发布,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3-3696891
监督电话:0373-3696894(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373-2054494(非报名技术问题请勿拨打)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选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选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选聘范围,改变选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选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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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新乡市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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