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工作需要,我县计划开发大学生公益性岗位50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从事机关后勤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
一、招聘对象
1.我县辖区内离校未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援助对象的2020、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
3.残疾人家庭的;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
5.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
6.父母双方下岗失业目前仍未就业的;
7.父母长期患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8.单亲家庭或孤儿的;
9.发生严重灾情或事故的;
10.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4月29日
2.报名地点:郏县人社局3楼303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一寸免冠照片、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管理办法
按照“先特困后困难,先本科后专科,专业对口优先,本区域失业优先”的原则,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应当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确定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工资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将其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作为支付劳动报酬、岗位补贴的依据。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请产假、长假及出现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及时通知劳务派遣公司(人社局),停发其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就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重点审查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违法违纪情况等。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薪酬待遇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工资和社保补贴,统一由劳务派遣公司集中申报发放。
(一)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包括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补助,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800元),用人单位补助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50%(900元),每月工资合计2700元(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二)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做好疫情防控
在招聘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报名时按照防疫规定带好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扫描场所码,保持安全距离,报名后立即离开,不得逗留。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咨询电话:5151768
监督电话:5161205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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