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书记员6名,负责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要求法律专业和计算机相关专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有文字写作功底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报名
1.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填写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报名表,发送到邮箱:wdqfyzzb@163.com
2. 报名时间:6月25日--6月29日。
3. 报名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三、人员聘用管理和工资待遇
所聘人员与许昌市智信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负责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予以辞退。
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标准执行,单位缴纳社保,享受正常的双休、法定假期。
咨询电话:0374—3399021
邮箱:wdqfy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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