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郑东新区某办事处通过公开方式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计划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5人。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基本条件
城市管理协管员: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基层办事处工作经验者或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直接报名。
扫码直接报名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办事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及录取聘用
1、依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聘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2、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3、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5、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9190086(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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