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切实解决部分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我县拟选派一批优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职位
乡镇部分“无人可选、有人难选”的村党组织书记或委员。
二、选派范围
(一)县直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其下属企业在岗人员。
(二)现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
(三)在乡镇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
三、人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党忠诚,具有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素质良好。
2.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乡镇人员可适当放宽),担任村党组织其它成员的年龄在45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作风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复杂问题,善于做群众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乡镇工作人员优先。在乡镇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需在乡镇工作二年以上。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因履职不力等原因被召回的。
2.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存在“十不能(宜)”情形之一的。
3.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4.其它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四、任职时间
在村工作时间原则上任满一个届期,鼓励选派人员长期在村任职。任职期间必须驻村工作,脱离原单位各项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抽调从事其他工作。
五、激励措施。
(一)优先表彰选树。选派人员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为先进模范个人的表彰人选和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同时,选派的非村党组织书记人选表现优秀可到其它村任党组织书记。
(二)优先晋升职级。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且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优先晋升职级。
(三)优先提拔使用。乡镇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原则上优先从表现突出且符合乡镇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人员中提拔;选拔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时,优先考虑到村任职人员;到村任职的副科级干部将优先重用、提拔。
(四)落实保障待遇。
1.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的选派人员原则上工资、社保等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保留原职级、岗位等级,继续享受原单位各项待遇;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的选派人员若原有工资低于任职村干部工作报酬的,可选择享受村干部工作报酬,但社保等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在乡镇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到村任职后,需解除原有劳动合同,领取任职村干部工作报酬;工资在原单位发放的选派人员,可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和发展集体经济奖励报酬。
3.每年给予选派的村党组织书记每人2万元生活补助,每年给予选派的村党组织其它成员每人1.5万元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按季度发放;第一年给予派驻村3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4.对任职满3年且表现优秀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差额补贴人员,择优转为乡镇事业单位财政全供(考试可享受优惠政策),并继续从事乡镇基层工作。
(五)优先推荐参加招录(聘)考试。对符合参加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聘)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的,优先择优推荐参加考试。
六、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 4月7日(限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县委六楼627室
(三)报名人员需填写《新安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村任职推荐表》2份(粘贴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和《新安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村任职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务必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四)推荐单位意见一栏中,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做简要鉴定,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
(五)4月7日下午18:00前要将报名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咨询电话:67280253
监督电话:67112380
邮 箱:xazzbzzk@163.com
附件1:新安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村任职推荐表
附件2:新安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村任职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
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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