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鹤壁市鹤山区核酸检测能力,更好的服务疫情防控,经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鹤壁市鹤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鹤壁市鹤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工作人员13名,实行劳务派遣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具有奉献精神;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1—40周岁,男女不限;
4.限定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化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护理专业;医学检验类专业优先;各类专业需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具有鹤壁市户籍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纪律处分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拔纪律行为未满五年的人员;(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需知
本人需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提供)、资格证书、报名表(附件1)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鹤壁市鹤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地址为:鹤壁市鹤山区中山路5号——鹤山区中山中学对面)
报名时须履行疫情防控要求,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测量在37.3℃以下,无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近14天内没有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无境外旅居史,没有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境外返回人员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报名时须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以面试为主,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期间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工作时间保持通讯畅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19人情况下,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
五、体检、政审
面试后公布成绩,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体检政审环节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
报考者有义务随时关注鹤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八、聘用及聘用待遇
(一)应聘者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对象,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后上岗。
(二)鹤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4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合格,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每年续签劳动合同。聘用期内,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内,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三)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月工资45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全部由单位负担。
九、监督
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5939262557
监督电话:17539215009
附件:鹤壁市鹤山区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鹤壁市鹤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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