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蔡县政法委民意调查中心劳动用工需要,经我公司研究决定,为上蔡县民意调查中心公开招聘“民意调查员”8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上蔡县同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服务形式实施,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按照报名、审核、笔试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上蔡县民意调查中心人员。
招聘人数:8名(男、女不限)。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专业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之前-1987年3月16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形象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慢性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被判刑、劳动教养、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形,无受治安拘留和行政、刑事拘留处罚;
6、熟练操作电脑和办公软件(Word、Excel),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以及其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途径
通过在上蔡县人才信息网和上蔡工作帮帮团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费用、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 17日—2022年3月 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共计5天;
2、报名地点:上蔡县秦相大道黄淮商贸城c区38栋110-111号上蔡县同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396--3715989);
报名咨询电话:0396--3715989(上蔡县同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请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外地入县者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费用:30元/人;
5、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原件;
(2)本人简历及有关证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6、资格审查: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或预留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四)考试。
因疫情原因,根据驻马店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本次考试取消笔试环节,符合报名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按照“分人数、分时段”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上蔡县同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上岗人员名单,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并列人员进行再次面试,面试再次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自动放弃、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依次递补。面试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六)、公示与聘用。
对于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上蔡县同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用工手续。
(七)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上蔡县同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上蔡县同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录取人员至用人单位工作。
五、工资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上蔡县同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由上蔡县民意调查中心统一使用和日常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动态调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为大专1750元/月、本科1850元/月(含个人社保应缴纳部分),以后参考相关规定予以适当调整,为其缴纳三项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
六、监督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上蔡县同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对录取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协助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进行考勤和管理,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并停止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上蔡县同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蔡县同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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