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招才引智报名情况,经鲁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考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试办法
(一)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本次考试对博士研究生学历考生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对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历考生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拟引进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2年3月10日至11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指定窗口领取(每人具体领取时间和窗口见附件)。
本次考试在鲁山县设置3个考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2.面试
当拟聘用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量等于大于2:1时,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当拟聘用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小于2:1时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拟聘用岗位数不能形成竞争时,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应达到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等违纪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专业技术岗位
采用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根据招聘公告对岗位的技术要求,抽调专家对报名人员的工作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才引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疫情防控
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健康码和行程码需提前彩色打印,现场出示),省外考生和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48小时内纸质或电子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本方案由鲁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鲁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鲁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窗口安排
鲁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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