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和有关文件精神,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博士1人。
详见附表1:《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纳入国家派遣计划的2020或2021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四)身体健康;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数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hnyyy.org/)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25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由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实施,报郑州大学备案;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6月30日。
报名咨询电话:0371-66963817。
3、报名方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填写《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应聘报名表》,与电子版简历一并以“姓名+应聘科研编制”为主题发送至邮箱:yyyzpjl@163.com。
4、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可将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科研业绩材料等扫描发送至:yyyzpjl@163.com。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负责。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随时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若需要咨询请与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综合办联系。
(三)面试。面试在郑州大学指导下,由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医药院综合办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科研经历情况、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
力及敬业精神等。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在纪委监督下进行。
(四)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并及时在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成绩。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郑州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凡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1、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郑州大学指导、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综合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6963817(医药院综合办)
监督电话:0371—67739818(郑大人事处)
0371—69690394(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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