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按照《中共安阳市文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立文峰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的批复》(文编〔2021〕26 号)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文峰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全供事业单位)面向全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
文峰区区直事业单位(包括镇、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机关单位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2、年龄38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科以上学历,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经所在单位和部门同意的;
4、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学校(幼儿园)、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个人重要事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2年3月1日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发布信息。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3日至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符合选调要求的人员,请如实填写《安阳市文峰区发改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复印件、2张2寸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安阳市文峰区发改委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东北角文峰区发改委201室;联系电话:5100293)。
安阳市文峰区发改委将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按通知时间到安阳市文峰区发改委办公室(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东北角文峰区发改委201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本次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为形成有效竞争,参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参考人数与选调人数不足3:1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调。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详见面试准考证,请按照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体检对象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文峰区发改委负责具体实施,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岗位空缺时,根据空缺名额,经文峰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对象。
2、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监督
选调工作全程在文峰区人社局和文峰区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
本方案由文峰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5100293(工作时间)
举报监督电话:5100915(工作时间)
附件:安阳市文峰区发改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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