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安创建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
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录平安创建辅助人员,派遣至三门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集中管理使用,主要从事日常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平安创建辅助人员20名(因特殊岗位需要,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21日至2004年1月21日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平安创建辅助工作,热爱治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平安创建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具体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 1月21日--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310办公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红底、蓝底均可)。《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平安创建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平安创建辅助人员公告暨承诺书》1份(报名表、承诺书由报名者自行打印,准确填写)。
报名者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后,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年龄、学历以及递交材料,初步审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4.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员开展,报名者应确保所填报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共同进入面试),若未达到1:2比例,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能测评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规定实施。
(五)体检
由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人数,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开展考察工作。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不同岗位及任职条件确定工资,综合工资在2100元——2700元,缴纳五险;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项,均在“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官网”(网址:www.smxjjkfq.gov.cn )、“开发区资讯 平安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若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98—3681690 (三门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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