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需求实际,制定本方案。
附件:1.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实用型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
一、医院简介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以精神、神经疾病为主,以“强专科、精综合”为学科发展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豫南分中心、国家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河南省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协作承担了“863计划”、“973计划”等国家级研究课题。年门诊诊疗22万人次,年住院患者1.2万人次,其中区外患者占25%,业务辐射河南、安徽等30多个省市。
在2020年发布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在全国精神专科医院中位列第七;在2021年河南省三级医院DRG绩效考核中,综合能力、疑难病例治疗能力等指标在全省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中均排名第一。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围绕“以精神科为主体、综合医疗和康养结合为两翼”的战略规划,医院4万多平方米的医疗综合大楼已经建成,并将于2022年7月投入使用,拟开展神经外科、普通外科、创伤外科、神经内科、综合内科等综合业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用型人才8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学科带头人22人(高级职称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办理入编手续),编外实用型人才58名。招聘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实用型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临床医学事业;
4.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须高中起点。护理综合科方向要求女性身高160cm,男性170cm,形象好、气质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zmdwsj.gov.cn)和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zmdjsbyy.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7日-2月28日。
(二)报名材料:《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实用型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等。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工作经历证明及工资表。有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以上原件除身份证现场审核后退回,其余原件需留存人事科备查。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报名现场严格按照此次招聘制定的疫情防控流程执行)
(四)报名地点: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523室。咨询电话:0396—3826010
(五)报名资格初审
医院人事科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适用于护理、财务岗位)
1、由医院采取统一组织、统一、统一评分的方式进
行,委托第三方医疗卫生机构或高等院校、阅卷。财务岗位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护理岗位的特殊性以及护理技能操作在临床工作实践中的重要性,护理岗位考试增加技能操作项目,即护理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50分,技能操作成绩满分为5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①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②财务岗位笔试科目为会计相关专业知识。
3、护理技能操作:临床护理基础技能操作。
凡参加笔试人员应于当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迟到15分钟以上取消考试资格。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考场违纪或作弊行为。如发现违纪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二)实践技能测试(适用于医疗、医技、网络管理岗位)
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进入相对应的科室进行为期15天的工作实践,全面了解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政治思想水平、创新能力、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及执行力等情况。实践结束后由带教老师和主管业务科室分别对考生工作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考核打分。两项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实践技能得分。实践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参加临床实践技能测试满15天者,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未满15天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或实践技能测试人员按照3:1的比例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时,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或因有人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应不低于60分。
医疗、医技、网络管理、财务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护理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重点从自我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评。
参加实践技能测试、考试的人员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在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四)总成绩
医疗、医技、网络管理岗位总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财务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护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护理技能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岗位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实施。
八、公示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在此次招聘的信息公布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影响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纪检监察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382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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