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现公告如下:
附件1:2021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卫生系统“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大学生、在汤阴县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等;
5、汤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10日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gyin.gov.cn)发布公告。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gyin.gov.cn)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8:00—6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岗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应聘人员须是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府购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应聘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2、资格初审
报考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信息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报考信息被审核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6月26日17: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1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务必打印,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后将无法打印。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可以免缴笔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缴费截止后的次日下午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须提交打印的《2021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表中注明改报岗位并签名确认,经审验后予以改报(届时将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不再改报其他岗位的,笔试考务费予以退还。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8:00—7月2日18:0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通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共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幼教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 2021年7月3日(周六),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在报名网站公布。凡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1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编在岗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另须提交基层服务证书或工作合格证书;(6)退役大学生士兵另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本》;(7)报考幼教岗位另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8)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届时如未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汤阴县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学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学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学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县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组织领导
成立汤阴县2021年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别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汤阴人民政府网(http://www.tangyin.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汤阴县2021年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6203568(工作时间内)。
汤阴县2021年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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