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登封市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21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70名。招聘岗位共分为9个科目,12个岗位。其中01、02、03、11、12等5个岗位定向招聘2021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116名;04、05、06、07、08、09、10等7个岗位不限定毕业年度,招聘54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应具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七)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
(八)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如果出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其参加本次考试的资格。考生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不允许更改。
(九)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4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5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
初审通过后,请自行打印《登封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3、现场资格确认及缴费
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21年6月26日17:30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登封市社区学院(登封市守敬路和崇高路口西北角)
(1)资格确认。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自行打印的《登封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连同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持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登封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承诺书。
6)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仅限报考04、05、06、07、08、09、10等7个岗位的在职人员提供);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审核无误后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加分人员需在资格确认环节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立功证书等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促进文明行为,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分人员出具的服务基层的证明和承诺书需提交原件外,其它原始材料只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微信或支付宝),并将《登封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缴费处留存,方为报名成功。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未通过、未缴纳笔试考务费(不含免缴费人员)或未在缴费处留存确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1日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教学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学技能测试环节中出现同一岗位多个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同一岗位的多个考场教学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平衡。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人数与拟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5:1,如果达不到5:1,经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考生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3)笔试的形式为闭卷,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2.教学技能测试
(1)教学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经批准拟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降为3:1的,教学技能测试开考比例降为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该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试主要以试讲、答辩方式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思考分析问题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教学技能测试时因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人员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使用同一套题本的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进入体检环节排名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如果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对末位考试成绩并列考生加试一场教学技能测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考察
根据进入体检环节排名和结果,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涉罪信息查询。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待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六)公示及其他
1.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期间,考生需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由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政策咨询电话:0371-62831802
纪检监督电话:0371-62881995
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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