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笔试考生: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笔试加分事宜明确如下:
1.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总成绩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请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12月28日至30日凭持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3.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XX县XX乡XX村任XX职务,任职期限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退伍地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加分人员情况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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