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乡镇(街道)工作需要,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县直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差额补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2021年新野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名额表.xls
2. 2021年新野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 2021年新野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x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县直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编制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不在范围。
三、招聘岗位、名额
全县共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1名。具体名额详见《2021年新野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名额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年龄条件
报考者年龄要求:男性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非法信访受到处理的人员;
4、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选岗、公示拟聘用对象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新野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县直相关单位负责统计审核本系统内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符合条件者填写《2021年新野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命名);《2021年新野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单位编制册涉及报名人员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年度考核个人登记表(原件)。所有报名材料须由县直相关单位人事负责人汇总并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送至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项报名材料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各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县直相关单位人事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于2022年1月5日—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统一采集指纹信息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逾期未报名和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异地,异地评卷。笔试采用一套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取新野政务网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一并考察)。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乡镇(街道)岗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工龄长短(工龄长者优先)、年龄大小(年龄大者优先)顺序进行选择,最后一名并列者均选择最后一个岗位。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考察和选岗的拟聘人员,在新野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办理临时派遣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到乡镇(街道)工作1个月内办理调动手续,纳入乡镇(街道)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内本人申请放弃、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批准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恢复原编制类型;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能跨单位流动或调出。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考察、选岗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新野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有关领导任组长,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严把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报考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凡发现在此次招聘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监督。为确保整个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委监委派出专门人员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过程中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行。报考人员要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本方案由新野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新野政务网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5033167 0377-65033551
附件: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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