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洛阳市信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文员4名、司机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洛阳市户籍(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需要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常住地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有个体营业执照的、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过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1日。(二)报名地点:洛阳市信访局(咨询电话:63937237)通过面试,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将由市信访局上报至洛阳市人社局将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市信访局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岗前培训,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作待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负责对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解除聘用。本次招聘坚持诚信原则,如有申报资料不实,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上岗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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