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湛河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原湛河区户籍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招聘教师,定向服务于湛河区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现制定简章如下:
1.平顶山市湛河区面向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定向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客观公正地做好原湛河区户籍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原湛河区户籍(参加中招考试报名时系湛河区户籍);
2.于1999年、2000年初中毕业考入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并顺利毕业取得毕业证书;
3.已于2021年6月3日—5日在湛河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过信息登记并递交材料。
三、招聘岗位设置
本次定向招聘共设置招聘岗位62个,其中中学招聘岗位2个、小学招聘岗位54个、幼儿园招聘岗位6个。
如中学、幼儿园岗位招聘计划未完成,则将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小学招聘岗位。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已被湛河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时,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信息发布
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湛河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zhqjtj)发布招聘简章。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定向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同步进行信息采集。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路西)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平顶山市湛河区面向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定向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中师及以上学历层次所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请同时递交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二)签订承诺书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签定《参加平顶山市湛河区面向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定向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诺书》。
(三)信息采集
现场进行信息采集。
(四)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对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实行一次性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地点报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九、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统一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进行复审。考核对象须提交个人档案、有效期内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十一、选岗、培训及待遇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并参加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湛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选岗后的人员必须按时报到上岗,不服从选岗意见或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含见习期),3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或辅导班。
2.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报考人员,记入湛河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4.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7658031。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7658023 0375-765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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