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报经舞钢市委编委办公室核准、报经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名。
附件2:舞钢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紧缺专业目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毕业生在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在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不限年龄。
4、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必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满5年的;
4、舞钢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115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计划、专业要求、学历要求见附表。舞钢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参考国家教育部高校专业目录分类根据招聘单位人才需求制定。
四、信息发布
在中国舞钢网站(http://www.zgwg.com.cn)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16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休息,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舞钢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垭口常州路西段路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按有关要求申报。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填写《舞钢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带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就业报到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资格审查: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毕业证的验证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进行。
4、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重新选报时间另行通知。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6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身份证到舞钢市劳务输出局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工作由舞钢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由外地命题,面试考官从异地聘请。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x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x5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全部参加体检。
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考察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和列编后因取消资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凡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均列入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原则上服务不满一年不得调出舞钢市。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985”院校全日制毕业生、“211”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其它院校硕士以上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在舞钢市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经组织部门考核优秀者可提拔为副科级干部。
九、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要严格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十、本方案由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12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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