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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名!2021年南阳市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宛城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6-01 浏览: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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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南阳市宛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人员462名,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37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和附件2《宛城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入职前取得相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要求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要求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八)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宛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含聘用制教师)不得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用网站。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2021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17:00,报考者登录http://wancheng.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的学历、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等进行审核,报考者须提前了解拟报考职位的要求,特别是专业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面试确认之后考试聘用各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初审不对报考资格进行真实性、准确性核查,初审通过不代表符合该职位报考要求。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后,2021年6月8日9:00至6月10日17:0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报考人员须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南阳市工农北路416号)就业科办理免缴考务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3日9:3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于2021年6月11日12:0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报考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科提交加分申请,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异地出题、异地改卷。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中小学教育基础知识;

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

其他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注意:

(1)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2)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入职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

(3)“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4)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

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异地命题。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试讲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招聘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如果考生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考核。

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如果同一职位确因人数较多需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成绩为面试成绩。需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的,所设置的面试组须在3个以上(含3个)。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新聘人员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按照“聘用制教师”招聘,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在宛城区编办、人社部门备案,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岗位聘用、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其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均事业编制,财政全额供给。

(二)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四)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宛城区委组织部、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友情提示: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市直、各县区笔试时间为同一天,请慎重选择岗位报考。
监督电话:宛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科,0377-63636313;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77-63223919。

技术咨询电话:0377-63222908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5.31--附件1--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370名岗位一览表.xls

5.31---附件2--宛城区事业事业招聘92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南阳市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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