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汝南县公安局拟公开招聘交警协助管理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交警协助管理人员50名,限男性。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2、年龄18--30周岁(1991年11月23日之后,2003年11月23日之前出生)的男性公民,不限户籍;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专业不限,复员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荣誉或嘉奖的优先录用);
4、身高1.7米(含)以上,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交通路面执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在职的汝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7、不适合从事交警协助管理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汝南县人社局和汝南县公安局全程参与监督,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北门大街与汝宁大街交叉口东100米);
报名电话:0396-8053688 15896602661 18939699365
3、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原件;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及原件;
(4)毕业证或退伍证复印件及原件,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原件;
(5)《2021年汝南县公安局招聘交警协助管理人员报名表》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后将个人照片粘贴在照片栏内。
(6)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报名及考试需出示个人绿色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码。
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homepage)和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招聘及人员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本次招聘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定进行。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按照确定的招聘条件,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递补
因各种原因导致缺额的,从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2、报考者不按通知要求进行的,缺一项招聘程序即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四、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1、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公安机关管理使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五、工资待遇
1、交警协助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每月3500元(包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应缴部分及管理费);
2、交警协助管理人员的服装由用人单位统一免费发放。
六、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96-8053688(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
0396-8123019(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
附件:2021年汝南县公安局招聘交警协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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