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学校网站:http://www.zzu.edu.cn)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校园专场招聘专职辅导员(硕士)10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六年内不得转岗。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国共产党党员或预备党员;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辅导员工作;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
7.2020年和2021年硕士研究生(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zk@zzu.edu.cn,邮件主题请按下列规定注明:“北京师范大学+张*”。报名时间为11月12日至11月21日。联系电话:0371-67783190。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后,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本次招聘。
笔试采用现场考试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原则上不能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此次聘用资格。因拟聘人员政审、心理健康、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填报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完全一致。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中止选聘或予以解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于老师0371-67783190(郑州大学学生处)
监督电话:0371-67781266(郑州大学纪委)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郑州大学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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