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尉氏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公开选调尉氏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15名(全供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尉氏县在编在岗的管理九级岗位及以下全供事业编制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中共党员。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考试、有纪检或政法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38周岁(截止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相关任职回避要求;没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名时尚在试用期内;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尉氏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尉氏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文化路31号,县妇幼保健院对面)。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岗位聘用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由本人填写的《尉氏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5.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考务费每人3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本次选调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2.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12:00到尉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厂路31号)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保持一致。
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共产党尉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http://www.kflz.gov.cn/weishi/)网站、“云上尉氏”APP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在中国共产党尉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http://www.kflz.gov.cn/weishi/)网站、“云上尉氏”APP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共产党尉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http://www.kflz.gov.cn/weishi/)网站、“云上尉氏”APP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尉氏县纪委监委组织考察。根据体检结论,按拟选调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中国共产党尉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http://www.kflz.gov.cn/weishi/)网站、“云上尉氏”APP进行公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人事档案材料是否完备齐全等。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干部档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考察认为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生参加体检、考察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中国共产党尉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http://www.kflz.gov.cn/weishi/)网站、“云上尉氏”AP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及办理手续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编办、县财政、人社部门统一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参加选调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认可。
四、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中国共产党尉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http://www.kflz.gov.cn/weishi/)网站、“云上尉氏”APP,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尉氏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27995660。
附件:尉氏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尉氏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尉氏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公告均来源于政府公告或通过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考生浏览查询,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