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现将《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实施
二、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选聘计划范围内,采取笔试、面试、加分审核、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在编财政差额补贴专业技术人员30名,需求医师类人员24名:中医类别10名、临床类别9名、口腔类别1名、临床类别-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4名;需求医技类人员6名:药学专业4名、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名。
此次公开选聘录用人员到岗后,统一根据我区乡镇卫生院现有岗位设置空缺情况统筹安排。
四、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有3年及以上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目前在编(不含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医师类的需持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以证书显示执业类别为准)、聘任证;报考医技类需持有相应专业的资格证(以证书显示专业为准)、聘任证;
5.截止2021年10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 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 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选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线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资料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资料时间:2021年11月 12日9:00至11月26日17:30。
3.报名方式:关注“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求职招聘”—“报名入口”(需使用微信电脑版登录)。
4.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1寸免冠电子证件照;
(2)报名登记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医师类专业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还需要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
(6)报考医技类专业需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及聘任证;
(7)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附件2)。
以上材料报名时需上传清晰照片或扫描件,扫描件以材料内容命名,所有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以“报考人员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方式命名。
5.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为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考试相关事宜将在“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岗位核定
此次选聘拟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5,当分专业(执业类别)人员比例不足1:1.5时,设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二)组织考试及提交加分材料
1.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本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一份)领取《准考证》,带三张同底版一寸照片(和报名登记表一致)。
2.提交加分材料
参加考试考生皆为加分审核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相关加分材料。加分条件共有5项,5项可同时加分,具体分值如下:
(1)学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取最高学历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3分、2分、1分。(需提供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
(2)职称
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3分,2分,1分(需提供资格证书)。
(3)培训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持有培训合格证书的加1分。(需提供证书)
(4)荣誉
获得过国家,省,市,县政府类表彰取最高级别加分,同一类表彰不累计加分,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需提供证书及表彰文件)
(5)其它加分
配偶或父母在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有固定工作且缴纳社保(农保)1年以上者加1分;本人或配偶在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有固定房产者加1分;本人户籍在伊滨经开区(示范区)者加1分。(需提供佐证资料)
3.参加笔试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卫生行业法律法规知识2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
4.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分专业(执业类别)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应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举止仪表等六个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具体事宜将在“伊滨人社”公众号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审核成绩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总成绩,将在“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
(四)体检和选聘
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查,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选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任职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同时需提交密封完整的个人人事档案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资格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署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合同签署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凡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0151983 (卫健办)
0379-60151992 (卫健办)
0379-63945982 (人社局)
监督电话:0379-69660996 (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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